进入汛期以来,全国一些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7月24日下午,吉林长春净月区银丰路472号物流仓库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25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刘国中批示:“各市主要负责同志引以为戒,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管控、整治,要把基层社区、村组的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广泛动员起来,深挖彻查、不留死角”。市委书记赵刚批示:“对全市涉危涉燃爆库房、场所开展排查,清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四运”即将举办,国庆不到两个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当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为保障盛会和节日期间的安全,促进工信系统、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近期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惨痛。加之,当前正值汛期,雷电、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所频发,极易引发洪水、山体滑坡、城市内涝等灾害,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防范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把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再教育、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推动,凡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一是加强园区及企业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二是加强园区及企业周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车辆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配合交管部门及时疏导有关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民爆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加强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狠抓工业园区治本攻坚,强力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日和企业安全体检”活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事故易发多发的5个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抓好化工园区和民爆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民爆管理十条规定》,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加快化工企业未整改问题隐患的整改。要督促企业妥善保管有毒化学品、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和(半)成品,认真落实生产区和储存区防洪、防汛措施,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危化企业应停止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开展下水管网安全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意外流失或外泄事件的发生,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要严格做好管理,防止民爆物品丢失和被盗。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安全管理,禁止为不符合运输安全要求的车辆和禁运时段运行的车辆配货。
二是抓好涉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园区及企业原料进购、产品外运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园区进出口要设定门禁管理、车辆管理、司乘人员管理和运输管理等相关制度。要与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建立运输合作关系,严格车辆装卸管理制度,严禁违规违法装载运输。化工园区要建立危化车辆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并加强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非法挂靠营运。积极劝导教育和举报无证营运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夜间强制停车休息制度和相关制度。
三是抓好园区内建筑施工专项整治。要强化建设项目日常安全检查,重点关注临山临水、深基坑和处于基础施工阶段的工程,对在建项目要制定雨季、汛期和极端天气施工方案,全面落实夏季防高温和防汛责任、队伍、预案和应急物资。对易受强风、暴雨等影响的工地、临时宿舍、大型设备,建设单位要督促相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护措施。在灾害性天气期间,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落实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措施,严防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四是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信系统各单位、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温天气的用火、用电作业管理,化工企业、民爆企业要强化防雷防爆措施管理,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夏季、建党百年期间企业平稳运行安全可控。
五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园区管委会及入园企业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对接,及时掌握气象、汛情、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及早采取措施应对。对受到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地质勘探、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要加强监测监控,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五、强化应急管理,做好应急处置
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好当地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单位各企业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将工作总结于9月20日前报市工信局。
联系人:赵如利 电话:709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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