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发局(安塞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2023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26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目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规范开展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公正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
二、严把申报关。各县(市、区)、管委会按照此次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方向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申报要求逐项把关,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真实性和推荐上报内容负责。各类表格要填写完整,申请表中企业所属行业务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准确填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设备合同相关资料装订时,按单个设备合同、发票、转账凭证、银行流水次序装订),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企业-xx类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按时限完成申报。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指导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进行线上申报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2022年第二批中小技改项目线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31日;2023年中小技改项目线上填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1. 2022年第二批中小技改项目报送时间:请于2022年8月11日前,按照报送内容要求完成1000万元以上项目推荐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报送;2022年8月26日前完成50万元(含)至1000万元项目推荐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报送。
2. 2023年中小技改项目:请于2022年9月23日前,按照报送内容要求完成1000万元以上项目和50万元(含)至1000万元项目推荐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报送。
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申报纸质资料一式7份(市财政局1份、市工信局6份)、50万元(含)至1000万元项目一式2份(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项目推荐文件中要体现“所推荐项目均经过实地核查和认真审核,对项目及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内容。申报项目纸质资料由工信部门工作人员报送,企业人员直接报送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