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安塞区工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资〔20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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