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真人官方网/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ag真人官方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网址:http://gxj.yanan.gov.cn/)下载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延安市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实体经济为着力点,以新型工业化为导向,以壮大工业经济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增新光添浓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局网站主动发布政务动态类信息167条、各类公示公告类信息58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2条、产业发展类信息11条、法定公开内容56条。制定政策文件《延安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推进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产业集群工作方案》《延安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市长信箱、局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共收到网民留言16条,全部都及时反馈回复,回复率达100%。

二是打造工信特色专题。围绕工信工作会议、丝博会、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等活动和会议,开展重点新闻宣传报道;展示2024年我市服务企业周“解难”机制获得工信部典型案例,通过示范引领、看样学样,不断激发企业转型升级意愿,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局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政务动态信息490条,其中原创类120条,转载中央、省、市重要政务信息370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20条。

三是加强政策法规普及。将普法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全国宪法宣传日和无线电宣传月活动期间,走进社区、工厂,开展宪法和无线电管理宣教活动,扩大绿色、环保理念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依法用频、规范设台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和告知书标准规范。2024年,市工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咨询11件,投诉5件,未有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流程,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规范发文程序,确定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审查、公文备案等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信息通过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进行公开,其中:2024年市工信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76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20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90条。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严格执行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考评指标,做好日常监测、内容审核和维护工作,对网站错敏字和错链断链情况及时进行排查整改。根据各阶段政府网站与新媒体检查、自查情况,形成调整、反馈和再完善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本年新公开数量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本年增/减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0

00

00

0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重大决策民众参与度较低、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网站部分栏目更新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不足,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重大政策决策阶段多渠道扩大民众参与度,加强信息发布规范审查,结合网站阶段性自查结果督促内容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网站地图